日前,深圳市消費者委員會(以下簡稱深圳市消委會)發(fā)布2018年奶瓶奶嘴比較試驗。比較試驗結果顯示,兩套產品的奶嘴化學安全性指標中“揮發(fā)性物質含量”不符合國標要求,其中揮發(fā)性物質含量最高的超出標準限值1.8倍;1套產品的奶嘴機械物理性能指標中“抗撕拉特性”不符合歐盟標準要求。
隨著我國二孩政策的出臺,奶瓶奶嘴的需求量也越來越大。面對市場上品牌繁多,宣傳概念多樣的奶瓶奶嘴產品,讓家有小寶寶的消費者如霧里看花。為此,深圳市消委會聯(lián)合寶安區(qū)消委會、福田區(qū)消委會共同委托深圳市品質消費研究院開展奶瓶奶嘴比較試驗,對電商平臺銷售的奶瓶奶嘴進行比較測評。
本次比較試驗中,共抽取了22套奶瓶奶嘴,10套為國外品牌,12套為國產品牌。其中奶瓶材質為PPSU的有12個、PP的有6個、硅膠的有4個。奶嘴的材質均為硅膠材質。均為模擬消費者方式在電商平臺(京東和天貓)匿名購買。本次比較試驗檢測依據(jù)為:國家食品接觸材料GB 4806.1-2016、GB 4806.2-2015、GB 4806.7-2016、歐盟EN 14350-1:2004、歐盟EN 14350-2:2004、REACH附錄17、德國Af PS GS 2014:01 PAK以及其他相關標準的要求。測試共涉及化學、物理和標簽標識3大類的17個項目指標。具體測評結果如下:
19套奶瓶奶嘴產品測試參數(shù)在全部滿足食品級接觸材料新國標系列標準要求下也滿足了歐盟、德國標準的要求,品質媲美歐盟。22套產品,其中15套奶瓶奶嘴獲五星評價,3套獲得四星評價,1套獲得三星評價,3套未能滿足要求。5套奶瓶奶嘴的外包裝標簽標識上存在無標識生產日期以及包裝不一致等問題。1套產品的奶嘴機械物理性能指標中“抗撕拉特性”不符合歐盟標準要求。
較為突出的問題是兩套產品的奶嘴化學安全性指標中“揮發(fā)性物質含量”不符合國標要求。其中,愛得利PPSU帶柄自動寬口徑奶瓶240ml(十字孔)揮發(fā)性物質含量為0.69%;新妙PPSU奶瓶240ml(S號)的奶嘴揮發(fā)性物質含量為0.9%,是標準限值的1.8倍。
深圳市消委會表示,如果硅膠奶嘴揮發(fā)性物質不合格,在使用過程中可能會導致有害物質溶出,從而對嬰幼兒身體健康造成影響。
新妙回復深圳市消委會稱:收到報告后,公司質控部門開展了內部品質核查,同時進行產品下架,不合格產品(共2668套產品)均已報廢處理,通過更換硫化設備,原來的普通硫化烘箱換成新式的旋轉式硫化烘箱,杜絕存在烘烤死角的可能,確保產品安全。
愛得利表示:不合格產品50套,已做報廢處理。并在工藝上進行優(yōu)化和改進,加長奶嘴產品二段硫化時間,使奶嘴中的揮發(fā)性物質去除的更加徹底,按照最嚴格測試方法測試產品,保證品質安全。整改之后進一步隨機所抽取的樣品測試結果顯示已符合標準要求。
深圳市消委會發(fā)出消費提示,奶瓶也有保質期和使用期限。其中塑料奶瓶的標示保質期約3~5年,也有10年的。過期后可能出現(xiàn)老化等現(xiàn)象,影響產品的性能。長期使用后的奶瓶即使徹底清洗消毒,瓶內、瓶外仍存在細菌隱患。因此,塑料奶瓶使用期限一般約為半年,玻璃奶瓶約一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