既然網站頁面并未明確說明,商家要求消費者承擔高額退貨費的法律依據何在?退一步說,即便要收取相關費用,可消費者根本沒有收到貨,又談何“翻新”和“檢查”?
消費者宋先生日前在網易嚴選電商網站上購買了一款售價萬元的按摩椅,商品標注“30天無憂退貨”。他在還未收到貨時就因個人原因申請退貨,卻被網易嚴選要求支付712元的運費和400元的翻新包材費。宋先生表示,寫明了30天無憂退貨商品,消費者根本沒碰商品,退貨就收1112元。(據6月27日《北京青年報》報道)
既然有買賣,就可能有退換貨需求,需要有售后服務。隨著網絡購物的發(fā)展,消費者通過網絡就能“買買買”,但是,由于網絡購物中的買賣雙方不見面,一旦需要退換貨,無論是溝通協(xié)商還是物流程序都可能比線下實體店鋪購物更麻煩、更復雜。
為了解決這一痛點,根據《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的規(guī)定,電商平臺紛紛推出了“7天無理由退貨”服務。一些電商平臺為了贏得客戶青睞,還推出了諸如運費險等其他保障措施,或者延長“無理由退貨”的時限,從而讓消費者敢于任性“剁手”。如今,隨著網購行業(yè)不斷發(fā)展和走向成熟,退換貨已經不成為制約人們網購的核心障礙了。雖然退換貨糾紛也時有發(fā)生,但各平臺對此大多已形成一套行之有效的爭議調處和糾紛解決辦法。
然而,這起未到貨就退貨卻被收取“千元退貨費”的糾紛,卻讓人大跌眼鏡。網易嚴選網站明白寫著“30天無憂退貨、48小時快速退款”,和商品無質量問題退貨用戶只承擔退回運費的條文,并沒有看到宋先生遇到的“檢查費”“包裝翻新費”等費用的有關規(guī)定。既然網站頁面并未明確說明,商家要求消費者承擔高額退貨費的法律依據何在?退一步說,即便要收取相關費用,可消費者根本沒有收到貨,又談何“翻新”和“檢查”?
事實上,相關法律法規(guī)對退貨費用有明文規(guī)定。《消法》第二十五條規(guī)定,“退回商品的運費由消費者承擔;經營者和消費者另有約定的,按照約定”。一般來說,即使未收到貨,商品退回的運費也應由消費者承擔,但不用承擔寄出的運費和其他各名目的額外費用,除非另有約定。而此糾紛中,雙方并未約定退貨還要再收運費以外的其他費用。至于高達700多元的運費,也要以物流公司實際收取數(shù)額為準,而不能任由平臺“獅子大開口”。
“千元退貨費”雖是個例,但也在一定程度上折射出當前電商退換貨過程中存在的問題。對此,不但涉事平臺要反省,其他平臺也要引以為戒,相關部門更應加強監(jiān)督執(zhí)法。消費者遇此“霸王條款”也不該忍氣吞聲,而是應通過12315熱線等途徑投訴,以有效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